福清市畜牧兽医中心龙田畜牧兽医站站长及出纳,将18余万元国有资产作为职工津贴、奖金私分。近日,他们因犯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判刑。
据查,2005年9月以来,杨某强担任福清市畜牧兽医中心龙田畜牧兽医站站长。
2009年至2011年度,经杨某强授意,出纳杨某贵多次制作虚假的支出凭证,向福清市畜牧兽医中心报账,套取办公经费33.77万元。除部门用于办公费用支出,龙田畜牧兽医站将剩余18.7517万元以津贴、奖金的名义私分给杨某强、杨某贵、王某清等7名工作人员。案发后,杨某强等人退回赃款。
一审法院认为,龙田畜牧兽医站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18.7517万元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杨某强和杨某贵的行为已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分别对杨某强、杨某贵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杨某强、杨某贵均上诉,请求改判免刑。福州市中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龙州工业园东宝山工业集中区三期
销售热线:0597-2660861 招聘热线:0597-2660863 传真:0597-2660862
E-mail: Jonorm@163.com 微信公众号:jonorm
版权所有:福建中农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闽ICP备150077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