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日农业部2292号公告禁用了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抗生素,2016年7月26日农业部2428号公告禁用了黏菌素的促生长用途,2017年3月22日,农业部官网公布《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性行动计划(2017—2020年)(征求意见稿)》,兽用抗生素又一次被推上风口浪尖,这一次剑指了金霉素、黄霉素、喹乙醇、乙酰甲喹等抗生素,引起了畜禽饲料行业对此的格外关注。
现随小编一起来解读一下这条公文:
一、五项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兽用抗菌药物应用和细菌耐药性监测技术标准和考核体系,形成覆盖全国、布局合理、运行顺畅的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实验室网络。
(2)兽用抗菌药物凭兽医处方销售的比例达到50%;逐步推进兽用抗菌药物减量化使用。
(3)人兽共用抗菌药物或易产生交叉耐药性的抗菌药物作为动物促生长剂逐步退出;研发和推广低毒、低残留新兽药产品100种,淘汰高风险兽药产品100种。
(4)结合大专院校专业教育、新型农民培训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对养殖一线兽医和养殖从业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技能宣传培训,掌握兽用抗菌药物科学使用知识。
(5)促生长兽用抗菌药物使用量降低,动物源主要细菌耐药率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畜禽水产品兽用抗菌药物残留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
二、六项重点任务
1、促生长兽用抗菌药物退出工程
(1)开展促生长人兽共用抗菌药物风险评估工作,如金霉素预混剂等产品——计划到2020年前完成清理退出工作;
(2)开展促生长动物专用抗菌药物风险评估工作,如黄霉素预混剂等产品——到2020年形成保留或退出的政策建议;
(3)开展喹噁啉类抗菌药物风险评估工作,如乙酰甲喹、喹乙醇、喹烯酮等品种——到2020年形成逐步退出方案。
2、实施兽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管工程
(1)完善兽用抗菌药物注册制度
推进人兽抗菌药物分类管理,鼓励研制新型动物专用抗菌药物;人用重要抗菌药物、长期添加用于促生长作用、易蓄积残留超标、易产生交叉耐药性的抗菌药物不予批准。
(2)规范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使用
制定发布《兽用抗菌药物兽医临床使用指导原则》,开展兽药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研究工作;开展饲料药物添加剂规范、禁用兽药清单、休药期规定等修订工作,完善技术规范。
(3)加强饲料生产环节兽药使用监管
加快推动饲料生产环节使用兽药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工作,实施饲料中兽药监测计划,持续完善相关检测标准和判定标准,重拳打击非法添加药物等违法行为,形成监管长效机制。
(4)建立兽用抗菌药物应用监测网
通过兽用抗菌药物“二维码”追溯系统实时监测兽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种类、数量、流向和变化规律,分析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耐药性和残留的相关性。
3、实施兽用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工程
(1)完善动物源细菌耐药监测网
分区域建立5-8家专业化区域实验室,在全国范围内建立100-120家细菌耐药性监测站(点)。
(2)加强动物源细菌耐药监测
通过国家和省市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网,逐级上传药敏试验结果以及MIC频率分布;抗菌药物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以种类和剂量分布频率逐级上传。获得动物源细菌耐药流行病学数据,支持耐药菌感染诊断、治疗与控制。
(3)加强医疗与养殖领域合作
建立医疗与养殖领域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络及其数据分析和发布的联通机制,实现两个领域的监测结果相互借鉴参考。
4、实施兽用抗菌药物残留控制工程
(1)加强畜禽水产品的抗菌药物残留监测工作
完成31种兽用抗菌药物272项限量指标以及63项抗菌药物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制定。
(2)加强抗菌药物和耐药菌的环境污染防治
加强养殖粪污抗菌药物残留检测,建立养殖废弃物抗菌药物残留状况动态监测控体系,推广先进的环境控制技术、粪污处理技术,促进生态养殖发展。
5、实施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示范创建工程
在奶牛养殖大县、生猪养殖大县和全国绿色养殖示范县选择生猪、家禽和奶牛等优势品种,遴选中兽药、微生态制剂等低毒、低残留兽用抗菌药物产品中可推广使用的品种名录,研制流行菌株的细菌疫苗,研究推广相关补贴制度;先行试点、总结模式、逐步推广,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示范创建工程,从源头减少兽用抗菌药物使用量。
6、从业人员培训和公众宣传教育工作
将兽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课程体系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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